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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很多年前我曾经使用过的那部。过去的记忆如同走马灯一样在我眼前跑动起来。
体,蓦然惊了一惊。
然而再好的记忆,也记不住十二年前走马灯一样爬上我床的小明星里的一个的名字。
挺有道德的。
我的记忆力应该算挺不错的。
现在的我和刚刚从二十八层顶楼跳下,明明已经死去的我和活着的我,两个我重合在一起,让我分不清谁是现实,谁是虚幻;谁是将来,而谁是回忆。
一台NOKIA的彩色屏幕G□□手机。
很多人都问我为何不去做歌手,但人的天赋点分布就是很奇怪。我以音乐为生,不代表我热爱唱歌,更何况我在这上面的标准很苛刻。
眼前的一切都真实的不仅仅像是回忆——我抬起左臂,往床边熟悉的地方触摸着。
我不太是个自我控制主义的人,然而这样说并不代表我滥交。想上我床的人很多,在十二年前,我刚好处在才华爆发的时候,创作出数首大卖金曲,也算是线上炙手可热的制作人,何况厚脸皮的说,我的样子也长得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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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费尽了思绪,想起这个人是晚餐时将我灌的大醉,之后又莫名其妙跟我躺在了一起的小明星,我的心中,已经升起那个疑问。
“我不是死了吗?”
我的身边,还躺着一个人。
一个男人。
后来我也没帮他发专辑,因为小男孩的后台不够硬,也可能因为睡一觉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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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来,我曾是个双性恋。
比如眼前这个。虽说我记得他的脸,因为这个男孩长得不错,可是实在唱不了歌(他说他热爱唱歌)。
是的,我记得这一夜,这的确是过去的我。
光凭我的长相和职业,就会赢得人青眼,更何况我在这个圈子里,还有一点小人脉和权利,所以拿想上我床的人的人数和我的实际夜生活一对比,我算得上禁欲。
但是我如果真的无可指摘的话,就不会发生后面那些事……
没错,我生冷不忌,放`浪形骸,在这个圈子里,这样的生活方式让人非常习以为常,甚至比我夸张十倍的也有。
“还是做了一场梦?”
☆、Ch 1.
至少需要睡十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