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穿衣服啊,那麽臭美,”唐小杰故意轻轻踢他鞋子,“别学段争知不知道,他身体好,比你抗冻多了。”
“哦。”陆谭似懂非懂的。
唐小杰瞟他,佯装漫不经心道:“笨死了,听不懂吧?要我说,你就得找个人专门跟在你屁股后面成天伺候你,以前说你娇气,你还不高兴,现在又加上一个粗心大意的,你们能过得好吗?”
话里泛酸,唐小杰就差直接问他一句“为什麽不搬回来住”了。为什麽不问,是因为答案太明显,没有必要问。可唐小杰总有些莫名的委屈,觉得自己是被陆谭和段争给丢下了。像学生时代三人行里难免会被冷落的那个,尽管知道他俩的关系不仅是兄弟,更是要亲嘴上床的情人,唐小杰仍旧会小心眼地吃醋。他扭捏着不肯承认是自己曾经在陆谭身上做过寄托,他享受着被陆谭依赖,与其说是陆谭需要他,倒不如说是唐小杰希望被需要。
缘分真是种妙不可言的东西,它将段争带回陆谭身边,也把陆谭领进唐小杰的生活,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心底的缺陷。
不过唐小杰哪怕再不着调也知道自己做不成电灯泡。其实要说脸皮厚点儿,他也能装模作样求一求陆谭,叫他心软,但问题出在段争身上。
原本以为谈个恋爱不说把他烤化了,至少能把硬茬给摘掉几枝,谁想段争还真是“表里如一”,恋爱谈得一丝不苟,依旧霸道又直接。就像这时候,他明知道唐小杰话里有话,却对着他这个别扭样子说:“黄铭鸿可以做你的新室友。”
唐小杰蓦地脸色大变,来不及怨愤,斩钉截铁道:“多谢你好意,我觉得认识一个新朋友也许会更好。”
不懂他们讲话,陆谭脑袋左右地转,瞅瞅这个又瞧瞧那个。因为太高兴,他走路都颠颠的。将过马路时,他伸手抓住唐小杰的右小臂,于是三人并行的姿势成了陆谭在中间,一只手牵着段争,另一只手领着唐小杰,过了人行道,后来手也没松开。
按照陆谭的心意,今天他不仅想见唐小杰,也想见一见曾经帮过他的阮红玲。可惜她有事来不了,而换作自称最近无所事事的黄铭鸿来救场。
聚会地方是黄铭鸿挑的,他嫌酒店吃饭太正经,征得段争同意后定了夜总会的大包间。
包间下一楼是舞厅,陆谭一进室内就被震得捂耳朵。
段争虚揽着他走,后面跟着唐小杰,三人才上楼梯就见黄铭鸿倚在护栏边和一个身着超短裙的靓女在调情。
错眼一看瞧见段争,黄铭鸿像被偷偷恋爱被家长当场抓包的小年轻,慌忙告别了靓女,嬉皮笑脸迎上去,带段争三人走去包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