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癖好(4/5)

在那有路子。”林濯大学读完,出国留学镀了层金,他性子冷,在外国人圈子里却是左右逢源,“我们最后去的利乌哈姆卡,那有个采钻场,林耀他哥朋友家里的,美国人。我还挺好奇,跟着矿车下去了,那东西长得跟煤块似的。矿场老板说送我一块,我就随便选了,结果磨出来净度还挺高。”季正则笑了一声,“想做个戒指的,怕你不戴。”

方杳安看着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神思不属,满脑子混混沌沌的浆糊。

“我小时候老不懂,女生为什么爱玩娃娃,还有什么换装游戏,这有什么好玩的?林耀跟我说,这就跟我们玩游戏买装备换皮肤一样,图个厉害,能炫耀,我当时觉得挺对的。后来发现也不是,我就是觉得你漂亮,所有好看的我都想给你买,不想炫耀,想一个人看。”

方杳安说,“我没有那么漂亮。”

季正则像没听见他的话,“我问林耀,问他你漂亮吗?他说漂亮,我打了他。我又问了一遍,他说不漂亮,我又打了他。”

“你疯了?!”

季正则笑出来,“我也觉得。啧,你这么漂亮,他要是觉得你不漂亮,那不眼瞎嘛,该打。可是他要觉得你漂亮,呸,他凭什么觉得你漂亮?”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季正则,“你脑子确实有点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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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吧,你能治吗?”

“我能直接把你治成脑瘫。”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季正则哪个点了,他突然绷住,倒在床上笑个不停,笑得太过夸张连床都跟着震。

笑真的是能传染的,方杳安本来不想笑的,看他笑得没完没了,不知道怎么也跟着笑了。笑到最后捧着肚子蹲在床尾,眼泪都出来了,他从没这样大笑过,还这么莫名其妙。

他竭力平复下来,问季正则,“你到底在笑什么?”

季正则摇摇头,满脸无辜,“不知道,你干什么我都觉得好笑。”

没有任何一个人从他身上发现过搞笑天赋,“什么?”

“你现在在我面前跳个兔子舞,我都能觉得你是个舞蹈天才。”季正则半低着头,自嘲似的笑了一声,“挺没救的是吧?”

方杳安顿住,眼神闪烁,嘴巴动了几动,“我不会跳兔子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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