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一 在非洲(1/2)

后记一·在非洲

今天是回国前的最后一天,七多自然醒,房间里暗暗的。文快写完了,在床上提前码这篇后记,窗帘外是突尼斯城茂盛的橘树和银灰的天空,没有太

S国住了半年的房间采光很好,如果窗帘没拉,清晨的光就会透过芭蕉树和窗纱渗蚊帐,闹铃还没响就醒了。实习的后期是秋天,大西洋的海风变得很凉,早上开窗会冷,但是比国的温度舒服得多。

今年吃了半年西瓜,被蚊咬了半年,又穿了半年裙,离开S国有些不舍。起初在学校申请这个岗位,拿到Offer才和家里说,家商量后同意了,没有告诉祖父母我要去西非,而说是北非洛哥,因为那边条件好一些。心里还是动的,不是每个父母都同意让孩去落后贫穷的地方工作。

在那边碰到了学,有次喝午茶时我们谈到了毕业典礼的学生代表,是一个通过统考师钻研学术的女生,学说,羡慕这人很早就知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我也羡慕她,我不知自己想什么,对未来很茫然。

于是有了书中沈铨心里的那句话:一个人知自己要什么,是很幸运的事

陆冉是幸运的,她有梦想,有条件追求梦想。

沈铨也是幸运的,渡过几年的迷茫期,他建立了自己的小星球。

十月初断网四天,无聊中开始写这篇文,没想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手速。它贴近生活,很多节都不需要太思考,写起来得心应手。文里涉及了很多法国和非洲的文化,也提到了《小王》这本书。书里的猴面包树代指雜念,玫瑰则是,我了一个义上的改变:视它作博,fraternité。

沈铨学会了和他的猴面包树和平相期浸于商场和金钱使他变得冷淡,但他学会了把他讨厌、和他密不可分的环境转化为工,栽培他的玫瑰

如果没有猴面包树,就凸显不玫瑰的可贵。

如果星球上只有玫瑰,不免沦为一个乌托的梦。

在写文期间我经常思考过去和未来,我其实了很时间去认识自己,到底喜什么,不喜什么,适合什么,不适合什么。就算我过几段实习,去过很多地方,还是模模糊糊。

从小当别人要求我选择时,我的回答都是还好、随便,是真的无所谓。我很少明确地喜某个东西,然而很奇怪,有时候轻轻扫一,就知那是自己喜的,会不计代价去落实。写小说是这样,这个实习也是这样。去年看到招聘,心念一动,就想去,所以课程结束后申请了今年半年的岗位。

有时候决定很轻率,也很容易满足。

仅仅因为驻地门着一棵猴面包树,我就可以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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