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夫妻jiao心(一)(1/2)

似箭,转鱼儿就陪着小栓在晋江县当了两年的知县了,这两年来鱼儿的滩涂贝类养成效一直不错,让他们小两的荷包越来越满,虽没到家财万贯的地步,但日却也算过得十分富足了。不过这两年来却有一个小小的问题、一直困扰着鱼儿———北宋人讲究“父在不立”,也就是说鱼儿和小栓这对小夫妻虽然住在晋江县,但他们名的所有产业却还是归赵父所有,不能有半私业。毕竟若是没有赵家的供养和支持,小栓也不可能顺顺利利的当上官,因此小栓自是不可能一成亲、一当官就要求分家……这样一来,鱼儿在晋江的滩涂贝类养生意,就存在属于赵家、被归产业这个风险。当然,因这是鱼儿一个人想的、费心办起来的生意,加之又是办在晋江县,所以赵家人只知鱼儿在晋江小生意,对鱼儿这个“小生意”究竟能赚多少钱并不是十分清楚。加上赵家也不缺钱,所以他们也没仔细的过问过鱼儿的小生意,不过虽然赵家没过问、但这并不代表赵家同意小栓攒私产。而鱼儿归结底还是个现代人,骨里的观念和北宋人截然不同,认为她在晋江县经营的滩涂贝类养生意,乃是她一手打理起来的、没有靠赵家半分,且照鱼儿那个时代的话来说,鱼儿还提供了十分珍贵、有保密质的技术和知识呢!因此让鱼儿和小栓共享劳动成果,鱼儿自是十分愿意,因为他们已是夫妻、而夫妻本就是一的。但若是让鱼儿照北宋的规矩、和赵家一家人共享她的劳动成果,鱼儿可就有些不乐意了,毕竟鱼儿成亲后也没想过要把和小栓一起经营的生意,和娘家人共享,总觉得这是一码归一码、不能混淆在一起!鱼儿心里是这样想的———她和小栓可以用各各样的方式孝顺双亲,那是应该的、也是他们的本分。但若是把自家辛辛苦苦挣来的一切,双手奉给林氏夫妇和赵大夫妇,那鱼儿岂不是白白替人嫁衣裳了?再说了,鱼儿和小栓也得为他们的小家打算,为他们今后的孩打算不是?毕竟没有哪对父母不想给自家的孩提供更好的环境……除此之外,鱼儿还有着一丝小小的私心,希望小栓能够把她和将来的孩放在第一位,能够把他们的小家放在第一位,不要像那些只会愚孝的男人那样,什么事都把和父母亲人共有的大家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只会牺牲小家的利益来迁就大家,若是小栓真有这样的观念、会让鱼儿觉得很难受……孝顺父母也要有个度,不要拿妻儿的委屈来孝顺父母,这是鱼儿从现代带来的底线,也算是鱼儿作为女人和以后作为母亲的一私心吧!于是随着在晋江县的生意越越顺、赚的钱越来越多,鱼儿便起了试探小栓的心思,这一日特意寻了个机会,装一副不甚在意的样问了小栓一句:“我们在晋江的生意得还算不错,每年也能有不少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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