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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母亲故去的第二个年,原本为父亲的男人,就将养在外面多年的女人和年满七岁即将就读小学的私生领回了家。
家,这个字对我而言愈发陌生。索,我便从于繁华地段的复式楼里搬了去。
母亲生前,曾在市郊东北占地千亩的海为了我置办了一依山傍的轻中式别墅院落。
这算是我十八岁的生日礼。
赐予我姓氏的男人,或许是心存愧疚,所以对于母亲遗留给我的资产和份一直不闻不问。
又或许,他本就知,我这副先天心脏有疾的也如同漏风的壳时日无多,快的话两三年,晚一也就再拖上七八载,所以,本就不担心。
毕竟,男人很会为自己提前铺路找台阶,自打我上小学开始,外面就在疯传,谢家大小是不肯接受手术治疗的病秧,而我的母亲因过度护我而不肯再生育。
啧,听听,多可怜的男人,差一就要绝后了呢。
我心中滋生了很多暗的想法,但最终都在每天睡之前一一作罢。
阿茕,你还是太善良了。
从小一起大的朋友,拍了拍我的肩膀,恨我不争气。
善良?不不不,太可笑了,我只是不想争了。
母亲走了,我也没多久好活。现在怎么挥霍都不完钱,还有什么好争的。隔三差五叫上朋友来我的私宅陪我作乐,这样无拘无束到两一蹬合,想想就很快活。
可人只要还活着,就不可能毫无波澜。我所谓善良的外衣很快就被我自己撕得粉碎。
遇见她时,是在冷的季午夜。
那天,我难得驾车回市区一趟。
原因是在夜晚最繁盛的娱乐中心街区,新开了一家酒吧。而恰逢当晚有英超联赛,王念非要约我一起去酒吧看球。
哦,看球。至于到底是看哪个球,这要问王念快要从嘴角来的。
至于我
不好意思,我。
再次木着脸拒绝了前布料约等于无的女靠近,我瞪向了早已扎女人堆里醉生梦死的发小。
妈的。这姓王的八羔。
等从酒吧里来,时间已过凌晨。
早被室音乐早就震得脑胀的我,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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