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完结,本文暂时停更(2/2)

另另另外,我的女主角格诡异,我知,我就喜写那心里想的、嘴说的、实际的不一致的角,也喜写一些异于常人、在他人里行为怪诞的角,林微雨还算正常的,读者如果无法接受,以后看到月令黄昏四个字就避着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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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还是那句话,垃圾也有垃圾的理念,我真没办法,也不明白为什么:为一个垃圾,为什么我不能直截了当地当个垃圾,而会有那么多追求呢?

太玻璃心了。

另外,我知这文的人真的很喜它,所以才想把它安利去,我理解、也很谢你们。作者公开写作就是想让别人看,而且想让更多的人看,所以那位投稿的读者,看到这章后,千万不要难过,你是我的好读者,我喜你,你什么也没有错。

白月万钱不算是个好故事,它的,从到尾不是一个故事,而是多个,故大家可以把它当成很多故事来看待,而且我在这文里化用的诗歌和理论,使用的意象太多了,渐渐地我都分不清什么是我的东西什么是别人的东西,这样其实并不好。

我知很多读者都在等李晚镜再登场,很好奇他的登场是怎样的,所以我写到了这再跟大家告别,本来他们的再会是本文的分,其实他是拿着剑要来跟微雨同归于尽的,可是现在只能写成这样了,写得不好,各位也多多见谅吧。)

另另外,对这文广为人知被骂的一个,虽然我不认同那些人对此文的指控,过去在微博里反驳过很多次,但现在我也不想什么反驳了。

能理解这文究竟是对谁行哀叹的不用我解释就能理解,不能理解的我说一千万句也不会相信,故我不再说什么了。

因此,自己写作时我也总想用第一人称(除非写群像),我知自己功力不够,写得不好,我也时常想着,要是我能有任何一个我喜的作家的写作功力就好了,可是我没有,我是个垃圾。

好了,碎碎念就到这里吧,谢谢大家阅读我的故事,谢一直包容着它不足之的人。

最后针对第一人称这个事简单说两句吧。

认同萨特的文学观,人的存在是自由,文学是对自由的追求,人必须在作品里表达、召唤、实现自由,如果作者在作品里对行赞,或不谴责,都将会导致读者无法享用自己的自由。

我知我是一个垃圾作者,我写的是一个垃圾黄文,我的故事是垃圾,可垃圾也有垃圾不想背弃的理念,所以尽地骂吧。

我知大家不喜第一人称,但我还是持写第一人称。或许是因为我看的第一人称文学作品比较多,也或许是因为开始看网文时我看的都是第一人称文,我对第一人称的喜甚于任何视角。除去对观察视角/验视角/回忆视角的喜好,文章结局视角反转时的魅力也让人罢不能,最重要的是第一人称通过我的视角看待故事中的世界,它成了读者看待世界的另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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